各级学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相关计划及工具范本”及“自主查核表”(111年7月更新)
为因应各级学校依职业安全卫生法(以下简称“职安法”)执行相关之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特别于104年汇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示范文件,另于111年7月更新四大计划示范文件内容。
依据职安法及其附属法之规范,各级学校应视学校规模依法制定与执行之相关计划、守则、及规章等,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计划、安全卫生工作守则、人因性危害防止计划(111年1月更新)、危害通识计划、作业环境监测计划、自动检查计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异常工作负荷促发疾病预防计划(111年1月更新)、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划(111年7月更新)、校园女性健康母性保护实施要点(111年1月更新)等等。另外,就“危害性化学品分级管理”规定,亦订定其计划之范本,同时对于学校外包承揽之部分,拟订“承揽危害告知事项”范本;学校可自行下载浏览参考,惟计划内容之拟订,仍需请各校依实际状况订定
各级学校应依职安法“设置之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等”、“应执行之教育训练、承揽管理、急难规避等”…等相关工作已列入“学校职业安全卫生自主管理查核表”中,学校可参考查核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自主查核,并进行自主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若能透过规划(Plan)、实施(Do)、查核(Check)及改进(Action)的循环过程(如图1所示),各项管理工作并以“标准化、文件化、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方能落实学校之安全卫生管理目标,并借由持续改善之功能,提升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之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