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登记手续。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