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具有5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并具独立法人资质的经济实体并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3.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若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果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加投标的,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0年12月9日13:30—14:00,将密封好的标书送至南通职业大学主楼809室南通职业大学教务处设备科。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9日14:00。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 邮编:226007 联系电话:0513-81050811 传真:810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