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条件:8.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8.2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混凝土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废水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振动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8.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上述8.2条款CMA证书所能承接的环境监测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服务合同(或业主委托书)及检测报告(或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

8.4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8.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混凝土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名单内(期限内)(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