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为满足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交流的需要,并为教育国际交流中心提供日常餐饮服务 保障,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一家专业餐饮单位对教育国际交流中心餐厅进行管理经营。本次 招标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第一年期满后经校方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国际交流中心餐厅自负盈亏经营;
(001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国际交流中心餐厅自负盈亏经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7)投标人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最低限价:人民币120万元/年(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