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须知(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查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人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其他详细要求请点击下方链接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