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只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司办字[2002]36号)文件规定,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负责监察北京市辖区内煤矿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煤矿伤亡事故;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协调、指导职业危害防治、煤矿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承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1家单位。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本级内设4个室:综合办公室、煤监一室、煤监二室、煤监三室,人员编制20人。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792.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8.38万元,上年结转134.37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19年预算总支出792.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支出598.25万元。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车购置25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7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8.38万元,上年结转134.37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3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10.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1.56万元),项目支出1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煤矿安全监察事务支出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