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要求变更瑞安市南滨街道南戏演艺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内容及概算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281号精神,为推进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瑞发改投〔2021〕393号”和部门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基本同意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南滨街道南戏演艺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原设计采用筏板基础结合抗拔锚杆,本次设计变更后采用钻孔灌注桩,桩+承台的基础方式。

同意新增桩基工程费用180.54万元、土地补偿费用282.50万元。上述内容变更后建安工程费用为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87万元,预备费为33万元;工程总概算调整为1411万元,比原初步设计阶段总投资增加49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三、请建设单位做好与资规、住建等有关单位的衔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