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2019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6月6日,高邮市审计局对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2018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市卫健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卫健委机关共设置行政、总经费和结算中心共三个帐套,主要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医改办)、人事科(科技教育科)、财务审计科、信息统计科等11个正股级职能科室。截止2018年末,委机关共有在职人员62人。

市卫健委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批复1887.69万元;当年决算收入2006.83万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06.31%,预决算收入相差1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资补助、职业年金清算和补缴养老保险;2018年度预算批复支出为1887.69万元。经预算调整,当年决算支出为1997.86万元。市卫健委年末资金结余8.97万元。

1、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基本支出:2018年,市卫健委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分别为5万元、13万元。实际支出分别为15.10万元、9.4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超支10.10万元。

2、超预算列支政府采购项目支出:2018年,市卫健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4.75万元,当年实际政府采购支出决算87.64万元,较预算增加52.89万元。其中4.55万元印刷服务、文化用品及办公自动化耗材支出未执行定点采购。

3、基本支出挤占项目资金:2018年,市卫健委在项目支出—业务活动项目列支水电费、通信服务费、车辆购置税等各类基本支出共计52.95万元。

4、往来款清理不及时:至2018年末,市卫健委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7.83万元,未及时清理。

5、超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2018年度,市卫健委部分出差、培训、劳务等费用使用大额现金列支。全年超限额1000元以上使用现金支付33笔30.74万元,其中超万元使用现金支付5笔27.71万元。

6、在往来中列收列支:以前年度,市卫健委收到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在往来中核算,截止审计日,账面结存专项资金7.8万元,尚未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