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成效尤其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管力度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84.6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较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01.05万元减少了16.37万元同比下降16.2%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33万元比上年决算上升4.12%增加1.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8.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6.51%减少10.21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98%减少7.34万元。

经统计本年因公出国(境)5人公务用车6辆国内公务接待343批次共29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