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乡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XX乡财政所汇总,乡人民政府审定,现将金鸡乡各单位(包括乡镇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8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3.86万元较2018年减少2.21万元,下降3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6万元,较2018年减少2.21万元,下降36.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较2018年减少2.21万元,下降0%)。(详见附表1)
2019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3.8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2.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详见附表2)
金鸡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乡镇各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按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 “三公”经费合计及分项决算数都较上年减少,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总体“三公”经费减少,故亦满足“零增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