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2. 负责院机关基建维修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和实施等管理工作;

3. 负责院机关自管住宅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

4. 负责院机关办公用房和住房善后工作管理;

5. 参与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保障与服务工作;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2. 热爱机关事务管理和基建管理工作,综合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基本建设管理基础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及协调能力,曾独立完成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或论文等。

4. 具有副处长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新提任的应在业务主管岗位工作满4年(含职员七级满4年或职员六级满1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6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并具有在院属单位或院外单位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

5.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7时(以收到申请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参加岗位竞聘,作报告10分钟(PPT形式),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