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埠街道竹塘村叶家坞自然村有机更新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本机关确认公布,公布期间收到群众反馈,根据反馈意见,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29号变更情况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29号用地面积1.5129公顷变更为1.5055公顷,最终征收地类:林地0.3783公顷,园地0.1897公顷,交通用地0.006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71公顷,建设用地0.9241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9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兰政办发〔2013〕178)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0人,其中竹塘村0人,渡渎村0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兰政办发〔2013〕178)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1.本次安置按照公寓式、货币化安置和混合安置方式。具体安置参照《兰溪市城市更新女埠街道片区竹塘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安置面积按照所在地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执行。
四、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溪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附件:《兰溪市城市更新女埠街道片区竹塘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