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经纪业者雇用无证照人员从事中介业务,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接获检举,查证确有其事,已违反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定。由于该经纪业者已第3次违规,地政局重罚该业者新台币18万元,并限期改正。创下目前经纪业违反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最高罚锾金额纪录。
市长黄伟哲表示,不动产买卖交易牵涉各种专业领域及法律规定,由于交易过程注意事项繁琐,一般民众尚难自行处理不动产买卖所有流程,因而倾向寻找房仲业者协助办理。提醒委托合法经纪业及具有证照之经纪人员,才能保障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地政局对于违规案件一律严查严办,绝不宽贷,请业者自律。
地政局长陈淑美呼吁业者,从事不动产中介或代销业务,均应雇用具备不动产经纪人员资格,并落实“人必归业,业必归会”原则,加入合法经纪业公司或商号及所在地公会。业者雇用未具备经纪人员资格者从事中介或代销业务,最高可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届期未改正者应按次处罚。罚锾金额是随违规次数累加,请业者自重确实遵守规定,并应于限期内改正违规行为,切勿累犯。
地政局提醒,不动产经纪人证书及不动产经纪营业员证明有效期限皆为4年,期满时应检附完成专业训练时数证明办理换证或登录。为促进不动产交易市场健全发展,业者应确实遵守法规,地政局亦持续积极查办,若经查证确有违规情形者将依法裁罚,以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保障民众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