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3月30日接受央视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央有关部门在前一阶段听取建议时,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多数认为3种方式选举产生的意愿应该按照40:30:20的比例分配,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了这一意见。他说,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在立法会中占据比功能团体选举和分区直选选举产生更多的议员,能够更好代表香港的整体利益。

邓中华指,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的选民基础与选举产生行政长官的选民基础相同,也就是说他们都是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因此这样的分配比例也有利于在立法会中形成稳定支持行政长官的多数力量,促进行政和立法的顺畅沟通、维护,并落实“行政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