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依国库集中支付作业要点第14点第1款规定,库款领取方式以存入受款人金融机构存款账户为原则。惟为简化外聘讲座及个人以专家学者身份参与会议之经费支付程序,以提升支付业务效率,出席费、讲座钟点费依规定办理所得税扣缴或列入年度应申报之所得后,得以受款人签章之领据、支付清册或检付划拨转账金融机构账户资料,迳付受款人。 另外聘讲座、专家学者如系由远地前往者,邀请机关学校得视实际情况,参照“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规定支给必要费用。若授课讲座、专家学者搭乘飞机或高铁往返事实明确,惟无法提供机票或高铁车票凭证者,可依支出凭证处理要点第4点之规定,本诚信原则改以受款人亲自签名或盖章之收据报支,惟需注明实际起迄点以便核对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