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 平均而言,所有当铺典当中约有80%是会赎回的。重复的客户占业务的大部分。当铺与客户建立关系,因为他们经常反复典当相同的物品。如果借款人选择不赎回典当品,有些当铺会提供无赎回权典当。
根据当铺业法第11条第三款:年率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第19条:质当物于一个月内取赎者,概以一个月计算利息及费用;逾月后之最初五日不计算,超过五日者以半个月计算,超过十五日者以一个月计算。但不得预扣利息及费用。第20条:当铺业除计收利息及仓栈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前项仓栈费之最高额,不得超过收当金额百分之五。第21条:当铺业之满当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少于三个月者,概以三个月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