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无法顺利离婚,若不是因为离婚条件谈不拢,就是因为对方还放不下这段婚姻,或是还想继续利用这段婚姻带来的好处,为此我们有提供相关服务来协助您顺利离婚。

设计离婚要如何做到?

台湾的离婚有两愿离婚跟判决离婚两种,前者主要是设计出对方会想接受的协议,让他自愿签字离婚,后者是找出婚姻中无法维持的原因,并让法官相信其严重性,进而获判离婚。

有时候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只是因为对方疑心病重怕将来自己吃上大亏,因此迟迟不肯签字,一拖再拖。这时如果能透过我们专业沟通师的协助,比如消除对方见不到小孩的疑虑,或是制造能让双方各退一步的条件,并让对方去验证确定没问题,就有机会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若对方是觊觎财产而结婚,婚后也无重大过失能要求离婚,对此我们也能设计出吸引对方的离婚协议条件,并针对对方的过失进行搜证,迫使对方妥协接受离婚的条件。

若要请法院判决离婚,对方必须符合民法离婚十大要件其中一项行为,或是其他无法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我们能借此强化无法维持婚姻的合理性及严重性,借此让法官认定是不是因为“你单方面不想维持”,而是“这件事严重到婚姻已难以维持”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