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援浙江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我分局起草了《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传真:0571-87686131;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30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4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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