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内各中心支局、直管支局,省级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便利化政策试点。为保障试点业务的顺利开展,分局制定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1)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2)。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如遇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分局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秋萍,027-8732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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