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11年12月29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110181188号函办理。

二、 活动目的:为透过课程设计、教学分享、课程实作分享,提升教师觉察、介入、解决及因应学生自杀问题,进而认识学校为本位之自杀防治课程地图,并建立自杀防治课程模组教学,以有效提升教学专业能力。

三、 活动场次(报名流程及规定详如附件)

(一) 线上场:112年2月8日(星期三)8时50分至12时10分。

(二) 中区场:112年2月11日(星期六)8时50分至17时,假台中市立安和国民中学(台中市西屯区天助街1号)办理。

四、 参加对象:有志推动自杀防治教育之第一线导师(或任课教师),以本学年度担任导师者优先录取。

五、 参加培训人员,请给予公(差)假登记,差旅费请由原服务单位依相关规定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