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通过征求各乡镇、市级各部门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中共禄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禄丰市审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禄审委办发〔2022〕1号)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印发《禄丰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禄审发〔2020〕51号)

中共禄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禄审委办发〔2022〕2号)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禄丰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禄丰市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禄审委办发〔202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54号)

中共禄丰市委、禄丰市人民政府印发《禄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禄发〔2022〕12号)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楚办字〔2022〕17号)

《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