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建物查封时,现场大门深锁,无人应门,建物居住使用状况不明。经本院定期于110年12月8日履勘现场,债务人未在场,经锁匠开启门锁检视:屋内凌乱,有人居住使用迹象。复经本院嘱托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派员查调现况结果:债务人女儿林○屏在场称,该建物现由其与丈夫共同居住使用,债务人未在此处居住。本件拍定后不点交。
2‧本件775-1地号土地查封时,据古亭地政事务所人员现场指界称:本件土地系分割自同段775地号土地,上有门牌号码台北市文山区兴隆路4段29巷4弄29号1楼、35号1楼、27号1楼建物坐落其上,此笔土地因须与本件1071建号建物及775地号土地持分一并移转始符合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4条第2项之规定,故拍定后不点交,土地共有人无独立之优先承买权,请应买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