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1号开始上班,做时薪165,然后每天两小时,有一天做4小时,我7月7号身体不舒服请假,7月8号我本来就休息,9号就叫我休息把衣服还给我不用去做了,跟我说我请假那天晚上再买晚餐,买晚餐的地点在工作地点对面,这样会有资遣费吗?

工读生,又称部分工时劳工,同样受到劳基法的保障,薪资及休假皆适用劳基法的,因此当然会有资遣费。

大部分的工读生本质上还是与雇主约定为“不定期契约”,因此在劳方没有提出自请离职的情况下,雇主如果要片面要求工读生离职,原则上就应有符合劳基法第11条或第12条的情况,才能予以资遣或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