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商登记或设立证明。如: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明文件、设立或营业登记证、工厂登记证、执业执照、开业证明、立案证明或其他由政府机关或其授权机构核发该厂商系合格登记或设立之证明文件。(2)纳税证明。(3)同投标须知。

1.专人领标:台南市归仁区南丁路188号、归仁邮政90788-66号信箱(航特部会客室旁) TEL:(06)330-7990 FAX:(06)330-3458 2.邮递领标:请以限时挂号邮递至归仁邮政90788-66号信箱(信封请注明案号及采购标的名称),并检附大型回邮信封,信封上请书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并贴足限时挂号邮资50元;请自行考量邮递及作业时间,凡因逾期寄达或回邮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错误、不清楚或领标过迟等其他情事延误投标,由厂商自行负责。 3.电子领标: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为http//web.pcc.tw。 【收受投标文件地点】: 1.专人投标:航特部通信中心(台南市归仁区南丁路188号、归仁邮政90788-66号信箱),电话(06)330-7990 FAX:(06)330-3458 2.邮递投标:投标文件请寄台南市归仁区南丁路188号、归仁邮政90788-66号信箱。(以本部通信中心签收时间为凭) 3.电子投标:网址为http//web.pcc.gov. 【疑义、异议】:厂商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义,请于公告之日起至104年5月8日1700时前提出,或有异议请于公告日起至104年5月18日1700时前请依政府采购法第75条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本处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