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
我校2023年美术类专业网络初试评卷工作已结束,成绩查询方式:点击下方进入查询界面并输入准确的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查询。 (说明:按照《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要求,初试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复试
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无需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均可报考,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为了保障考生的权益,体现考试的公正、公平,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按以下方式申请复核成绩。 (一)复核时间:4月10日—4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为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管理,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监管对象不服本所对其作出的下列决定的,可以向本所提出复核申请: (一)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同意主动终止上市的决定,但根据监管对象申请予以终止上市的除外; (二)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 (三)暂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暂不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决定; (四)暂不接受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提交的文件,暂不接受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人其他相关人员、承销商相关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的文件的纪律处分决定; (五)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境内代表的纪律处分决定; (六)暂停或限制交易权限、取消交易参与人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 (七)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的纪律处分决定; (八)符合规定范围的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的纪律处分决定; (九)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 复核期间,本所作出的相关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本所或者复核委员会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本所或者复核委员会认为其要求合理的;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考试评阅全部结束,现将以上专业术科考试总成绩发布。 各专业术科考试最终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线如下: 各专业合格线按招生计划数与合格人数1:4的比例核定,我校各专业拟定招收人数为《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计划。 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核,复核申请时间为2月28日-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