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安区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小麦千亩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长安区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小麦千亩方)
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一包、二包最高限价为:每亩70元标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