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茂名检测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进口部分锅炉能效测试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2、申请理由及论证意见:
锅炉检测是采购方承担的重要工作,对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稳定性、耐用性要求极高,经采购方市场调研,目前符合采购方使用只有德国生产的德图品牌检测设备,而且目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机省内兄弟地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均使用该品牌检测设备。深圳华普通用科技有限公司是德国生产的德图品牌检测设备在广东省的唯一代理商,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1点第(4)项“经过市场调研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深圳华普通用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