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教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神木市教育局夏季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投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西安市兴庆路45号)三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1

4、开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西安市兴庆路45号)三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