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谢岗镇中心小学曹乐校区二期智能化弱电系统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备案的资料)如证件到期,须提供相关续期受理回执或备案资料。 3.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UR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URL])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