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有满足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及管理能力;(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渠道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