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1年12月3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刘昆2022年1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