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2日至11月5日对全县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规范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清查,经调查证实,绽雄清真饭馆等178户食品经营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延续并长期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查无下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请绽雄清真饭馆等178户食品经营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动到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经营户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户名单(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