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食品安全机制是有效的,但当所有饮用和使用的产品均来自进口,产品的品质监控便变得困难了。
作为进口商的天堂,澳门拥有优秀的商品监控体制,顾客无需担心延误。
葡萄牙经贸投资促进局认为,“总体上,只要拥有当局要求的相关必要文件,并得以递交至动植物卫生检疫部门,所有商品均能自由进入澳门”。
最新的有关研究结果于2008年发表。研究结果认为,“这一地区的食品中毒患者比率属可接受范围,严重的食品中毒极为罕见,反而因食品受到污染而暴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却是澳门公共卫生中比较常见的情况。”
该项研究由澳门卫生局两名技术人员进行。他们补充道,“澳门高度依赖来自其他地方的食品,发生在本澳以外的食品污染事故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广泛影响。”
汤家耀和萧巧玲总结道:“食品中毒事件很少发生,这主要是归功于澳门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饮用水供应及污水和残留物处理系统。此外,食品卫生控制机制亦监管了多个食品供应链,以提供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同时,食品中毒情况仍然普遍,反映了现存的三个不完善方面:政府食品管理、食品行业安全管理和市民个人卫生行为。”
关于食品进口——2003年的澳门特区对外贸易法仅要求部分商品持有进口许可证,如牲畜、新鲜蔬菜、冷冻食品和酒精含量超过30%的饮品。
澳门民政总署(IACM)是负责鲜活食品的政府部门,澳门经济局则(DSE)负责粮油等食品进口。
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动植物来源产品进口受民政总署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控制。因此,进口产品应持有产地国家发出的卫生和/或检疫证书,该条例适用于畜禽、肉类和内脏、鱼类和贝类、奶及奶制品、豆类、 水果、动植物油、经加工肉类和罐头鱼或肉。冷冻食品必须持有事先向民政总署申请之许可证方能进口。
这些均是澳门当局制定的进口手续及程序,并不适用于中国内地,内地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必须遵守。
根据行政法规7/2004就食品包装标签作出规范,必须列明商号或组织名称、进口公司或标签的公司地址。该部法规的覆盖范围包括任何酒精含量为5%或以上的饮品。
自2005年以来,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成为了食品包装标签上必须列明的项目。
行政长官定期更新发布禁止进口的产品名单,这份名单基本上只列有武器和药品 ,并不包含食品。
香港拥有一个非常发达的食物安全中心,处于健康或食品安全考虑,针对特定的产品来源地,对某些产品制定不同的准则,例如,对牡蛎最高镉含量的设定,严格要求食品不含反式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