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修正“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如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食品查验”草案
主旨:预告修正“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如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食品查验”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三、“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修正草案及“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增修订摘要表”如附件。本案另载于行政院公报资讯网、本部网站“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下“法规草案”网页、本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公告资讯”下“本署公告”网页及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众开讲”网页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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