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修正发布“淘汰老旧大型柴油车补助办法”

环保署修正发布“淘汰老旧大型柴油车补助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名称并修正为“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补助办法”,在落实空气质量改善并兼顾车主生计的前提下,调整补助策略,进一步落实老旧大型柴油车汰换。

为改善移动源PM2.5污染,环保署于106年8月16日发布本办法,鼓励1~2期大型柴油车尽速汰除,截至108年4月底,地方环保局累计受理1万7719件补助申请,显见相关协助方案已发挥预期成效。

经环保署滚动检讨本办法执行成果,为让有限资源用在有实际用车需求者,研拟修正本办法,并将名称修正为“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补助办法”,协助1~3期大型柴油车汰旧换车(可换购二手车),且补助期限由108年延长至111年;另考量部分民众可能已依本办法修正前规定报废车辆,为顾及其权益,本办法亦明定108年7月31日前,民众仍可依本办法修正前规定申请补助。

环保署表示,已汇整各界意见,提供车辆调修、加装污染防制设备、汰旧换新及利息补贴等多种协助方案,将陆续公告实施,车主将可以依照需求,选择适合的改善措施,在兼顾生计的前提下,共同改善移动源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