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报》报导,为提供移工安全便捷的汇兑管道,新电支条例于7月上路,开放非电子支付机构申请经营移工小额跨境汇款,统振公司于10月获得金管会核准,成为全台首间可经营移工跨境汇兑的公司。金管近日则修正“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等两项办法部分条文,将外籍移工汇兑公司纳入受规范的对象。
金管会表示,鉴于“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修正施行,整并电子票证发行机构管理规范,开放电子支付机构经营国内外小额汇兑等业务,并开放外籍移工汇兑公司经营外籍移工国外小额汇兑业务,修正“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及“银行业及其他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之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实施办法”两项办法部分条文。
根据修正后的条文,将外籍移工汇兑公司纳入受规范的对象,该机构应依前揭两项办法办理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作业。此外,配合“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修正,修正前揭两项办法的用词定义。再者,增订电子支付机构及外籍移工汇兑公司办理通汇往来银行业务及其他类似业务时应遵循之规范,以及办理汇款业务应遵循事项的规定。
金管会表示,“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及“银行业及其他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之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实施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预告程序,将于近日发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