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玲)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吴某赔偿原告周某人民币18000元,此款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初,被告吴某驾驶车辆在进贤某酒店附近将行人原告周某撞伤。2016年12月12日,进贤县交警大队作出责任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意见,注明:经双方协商,被告吴某赔偿原告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70000元整,此事就此了结,互不追究责任
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关于贯彻实施〈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案例简介:职工周某上班时间看杂志被厂长批评,周某写了检查,表示改正错误。此后,类似情况未再发生
据了解,2017年6月22日是丁曰福及其同犯的Kiss卡拉OK厅(位于河内市东多郡泰河路)开业的第一天,当天晚上8时许,周某(1966年出生,中国人)同他的翻译人员黄某(1991年出生,越南北江省人)乘坐出租汽车来该卡拉OK厅唱歌。丁曰福安排几名女***员来接待周某两人并要求周某提前给每名服务员100万越盾(约合45.5美元)的小费。 周某和黄某进入卡拉OK包房后只顾聊天,没有唱歌也不吃不喝任何东西,但到结账时,丁曰福开发票1543万越盾
近日,由365体育娱乐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西某锌业有限公司、周某甲、周某乙涉嫌走私废物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予以宣判。 案件回顾:2016年,广西某锌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甲委托黄某某(另案处理)以防城港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采用伪报货物品名的方式从越南进口钢铁工业废渣。周某甲联系越南供货商,由越南供货商将货物品名为“钢铁工业废渣”的真实货物提单发给周某乙,周某乙转发给黄某某,黄某某将货物品名“钢铁工业废渣”更改为“氧化锌粉”并制作虚假货物提单等相关单证向防城海关申报进口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4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该案是进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后,全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养老诈骗案件。 2022年5月7日至5月11日,被告人周某伙同鲍某等三人(均另案处理),在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八府庄小区的租住处,利用色素水、药酒等原材料自制药水、药丸。后流窜于西安市未央区、碑林区、长安区多地菜市场,设置摊点,假扮苗医,发放广告传单,宣传其自制的“断根药”、“苗药”主治多种疾病,并以每粒500元至1000元不等价格向老年人销售
周某是一家酒店的服务人员,去年上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酒店的生意基本停滞。为了控制人工成本,该酒店与一家商超企业达成共享用工的协议,将周某指派至该商超企业上班。 7月中旬,周某在工作期间受伤,但是酒店认为周某发生工伤时没有在酒店上班,商超企业认为自己并没有和周某签订劳动合同,两家企业都不愿为他申请工伤认定
举报周老师的是她的一个女学生,举报他有四个原因:1.导致女生怀孕流产2.硕士论文抄袭3.博士论文抄袭4.被同学多次群发邮件举报,民心尽失。 举报人自曝身份是周某老师的学生,南大本科生,政管学院毕业生,周某的微信微博好友。举报人称自己是经过反省,所以做出了举报:您曾经如此信任我,任命我为学生干部,并把我增选进入南京大学政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你好,我家旁边有人存储液化气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还请你们过来查处一下。”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自建房内违法存储、销售液化气罐,遂联合辖区公安、燃气和街道办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收缴液化气31个,并对当事人周某生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周某生租用安源区城郊青草冲小区一自建房,在未取得任何资质和经营许可证照情况下,违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罐
法治安徽网讯 9月14日下午,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的法官,为从金寨县双河镇赶来的孙某等三名农民工办理了领款手续,合计26000余元,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农民工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如果不是你们,我们做活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 孙某等三人分别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受雇于周某为其做工
因两家的土地纠纷,海口男子周某将邻居打骨折,周某近日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周家和王家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因土地纠纷两家之间结怨颇深。2020年3月22日下午,村委会通知周某和王某协商处理土地纠纷一事,王某一直没等到周某就先行回家
2013年3月2日,周某应聘到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内,公司一直未替周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2013年10月,公司才为周某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周某向当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公司为其缴纳试用期内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近日,邳州市某公司负责人周某因职务被降,对单位怀恨在心,利用互联网发布谣言,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周某原为邳州市某公司主要负责人,2012年1月份被单位调整为副经理。这本是一次正常的职位调整,周某却对此十分不满,伺机进行报复
保安索要95万被起诉:去年12月中旬,一陌生男子来到周某鞋厂的传达室,递上了一封信。信封上,写着“董事长”字样。打开一看,除了信,里面还装着一颗子 弹
按公司要求去追债,周某竟在债务人家中吃住5天。近日,“贴身”追债的周某被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周某在石家庄市一家投资公司供职,因这家投资公司与石家庄市藁城区丁某有债务纠纷,周某在公司总经理的指派下,与同事(另案处理)到丁某家讨债,并吃住在丁某家
法治安徽网讯 9月14日下午,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的法官,为从金寨县双河镇赶来的孙某等三名农民工办理了领款手续,合计26000余元,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农民工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如果不是你们,我们做活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 孙某等三人分别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受雇于周某为其做工
法治安徽网讯 9月14日下午,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的法官,为从金寨县双河镇赶来的孙某等三名农民工办理了领款手续,合计26000余元,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农民工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如果不是你们,我们做活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 孙某等三人分别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受雇于周某为其做工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4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该案是进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后,全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养老诈骗案件。 2022年5月7日至5月11日,被告人周某伙同鲍某等三人(均另案处理),在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八府庄小区的租住处,利用色素水、药酒等原材料自制药水、药丸。后流窜于西安市未央区、碑林区、长安区多地菜市场,设置摊点,假扮苗医,发放广告传单,宣传其自制的“断根药”、“苗药”主治多种疾病,并以每粒500元至1000元不等价格向老年人销售
据了解,2017年6月22日是丁曰福及其同犯的Kiss卡拉OK厅(位于河内市东多郡泰河路)开业的第一天,当天晚上8时许,周某(1966年出生,中国人)同他的翻译人员黄某(1991年出生,越南北江省人)乘坐出租汽车来该卡拉OK厅唱歌。丁曰福安排几名女***员来接待周某两人并要求周某提前给每名服务员100万越盾(约合45.5美元)的小费。 周某和黄某进入卡拉OK包房后只顾聊天,没有唱歌也不吃不喝任何东西,但到结账时,丁曰福开发票1543万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