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护理部继续医学教育单位自管项目认可办法(试行)

一、 项目内容符合实用型、针对性和先进性原则。

二、 申办科室应具备相应的教学场地和设施条件,以及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 申办科室设定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络、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 授课教师以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主,具有专科学术水平。

五、 理论讲授有相应的教案和讲稿;实践性教学提供典型示教病例或教具,学员有动手操作或实地观摩机会。

六、 每年申报2次,分别为6月和11月,原则上每6小时授予Ⅱ类学分1学分。经护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 项目开展前一周内将讲课幻灯交至护理部备案。

八、 讲授内容、讲授人、学时等应与申请单保持一致。

九、 护理部将于每年10月对申办科室进行督察,如有条件不符者,将取消学分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