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工信规范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了2021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各市推荐、初评遴选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提出了拟认定的2021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日~12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