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冬奥支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新机场线一期工程2016年正式开工建设,在新机场线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为利用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土地整理的契机,引入城市航站楼,有力带动区域发展,提升丽泽金融商务区品质,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新机场线北延至丽泽商务区。

北京市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南起一期工程终点草桥站,向北延伸至丽泽商务区线路长3.5km,全部位于丰台区。

公众可以登录本网址查阅《北京市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件1)。《北京市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联系电话:张工022-60574876),需要查阅的公众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联系。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工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北京市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