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拟在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现有厂区内建设“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喷涂磷化扩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