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丰镇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要求,根据乌兰察布市召开的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丰镇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各位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各级召开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集中解决治欠保支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立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通力合作的工作体制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消化在萌芽、解决在企业、化解在基层各行各业。
(三)工作目标。确保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年底前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确保年底前社会投资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偿;确保不发生50人以上的欠薪*****和极端事件;确保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部得到查处;确保“两金三制”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加大用人单位欠薪案件查处和失信惩戒力度确保形成欠薪惩处高压震慑的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治欠保支工作的浓厚氛围(2018年11月28日—2019年2月28日)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将宣传活动贯穿整个“百日攻坚”活动的始终让全社会了解治欠保支相关政策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依法参与和支持治欠保支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治欠保支的浓厚氛围。
(二)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全面排查欠薪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隐患(2018年11月28日—12月15日)
各乡镇重点排查“十个全覆盖”及扩面工程在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等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劳动合同签订及实名制管理情况、拖欠工资隐患、工资保障制度建立情况、工伤保险参保缴纳情况等。
加工制造业重点排查企业经营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实名制管理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工资拖欠隐患等。
住宿餐饮等服务业重点排查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实名制管理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工资拖欠隐患等。
矿山企业重点排查企业经营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实名制管理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工资拖欠隐患等。
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考核要求认真做好本行业用人单位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好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为动态管理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奠定基础。
(三)全面开展集中清欠和集中整改(2018年12月16日—12月31日)
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摸清拖欠工资人数、金额的基础上组织集中清理拖欠工资行动。属于用人单位能够自行解决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及时清理;分包企业、劳务公司拖欠工资后无力解决的由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暂时无力解决的用人单位以资产作抵押与行业主管部门达成协议,由行业主管部门筹资解决(可启动工资保证金);属于因账务不清产生争议导致无法及时支付拖欠工资的由住建等主管部门组织核算后清欠;属于恶意欠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缴;属于劳资争议的及时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裁决;须经多部门协商解决的拖欠工资重点、难点问题由联席会议研究处置。
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等工资保障制度的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配合进行集中整改、按期建立。
(四)全面巩固提高(2019年1月1日—2月28日)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集中两个月时间,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用人单位动态管理全覆盖、“两金三制”制度全覆盖、工资无拖欠全覆盖。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和欠薪案件受理处理力度举报投诉到全市任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只要属于我市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都必须先行受理然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再移交各相关部门处理。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在排查摸底、集中清欠、制度建设等环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细化本部门分工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凡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贷款融资等方面提高门槛对有恶意欠薪行为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实行惩戒。
(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强化属地责任和清理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职责,切实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按照《乌兰察布市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因欠薪引发*****的部门和地区实行一票否决,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及时报送进展情况。专项行动期间每个阶段结束后两天内,要将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行动整体情况总结要于2019年2月22日前书面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