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对应采用招标、拍卖程序而没有采用,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对应采用招标.拍卖程序而没有采用,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对应采用招标、拍卖程序而没有采用,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第53条的规定,不采用招标、拍卖方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第53条的规定,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不采用招标、拍卖方式,或者违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不采用()方式或者违反()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