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国税局表示,欠税案件若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即便纳税义务人补件、更正应纳税额,行政执行还是会照原本的时程进行,不会因应更正而顺延。
很多民众都有经验,收到税单之后,若有问题需要更正税额,国税局不仅会重新发单协助更正,同时也会就新的税额,重新展延缴税期限,让民众有更宽裕的时间缴纳。
然而南区国税局辖内有位陈先生,日前因欠缴综合所得税,已经被移送强制执行,随后才向国税局申请增列扶养亲属、减少应纳税额,然而官员指出,已经移送强制执行的案件,即便应纳税额有所变动,国税局也不会因此展延缴纳期限,不会重新发单或撤回强制执行。
国税局会以公文函发更正税额通知陈先生、函请行政执行分署更正待执行的税额,但这和重新发出税单性质不同。稽征机关就算更正应纳税额,也仅属于执行事项的更正,不代表撤销原处分,也不影响原处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