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四十八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第48号)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高双鹤等10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弓浩等5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刘玉洁等2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庄乃忠等5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李正也等7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何瑞等4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张爱等1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郑银平等4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