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现金发放计划自去年6月21日起接受登记以来运作顺畅,截至今年11月23日,逾650万名合资格登记人已获发一万元,该计划下月31日截止登记。

现金发放计划于2020至21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满18岁并持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而尚未登记的市民,须在截止登记日或之前经电子或书面登记。

经银行进行电子登记并获核实符合资格的登记人,一般会在登记后约一周经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到款项。

至于经银行或香港邮政递交书面登记表格及经香港邮政网站递交电子登记表格人士,一般会在登记后约两周经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到款项,或收到香港邮政以短信或信件形式发出的领取支票通知;选择领取支票的市民,则须于通知所列时段内亲到指定邮政局领取。

现金发放计划下发放的支票有效期为六个月,登记人如未有在支票发出日期六个月内领取支票,该支票即会失效,新支票会自动重发并置于同一邮政局待领。截至11月23日,尚未领取的重发支票约3200张,其中约900张有效期今年内届满。

政府提醒市民小心处理个人资料,以免不法之徒藉现金发放计划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