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承德市双滦区区本级层面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4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河流和水库13个。本辖区内的河流和水库,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及河道管理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金厂沟林场。以林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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