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职掌:本室内部控制机制植基于业务职掌,是依附于机关作业流程的一环,其范畴在于刑案资料结案登录及机关作业成果的展现。(见上图)

1.搜集各类刑事案件基本资料,建立刑案数据库:

统计人员依照“检察案件编号计数分案报结实施要点”规定办理。

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时,应通知补正。

2.适时提供各类案件进行情形,以利机关业务的查核管控:

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实施要点”办理。

3.提供业务资料呈报与参考:

每月提供各业务报表,供业务单位呈报及各主任检察官、检察长参用和管理。

依照“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与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知识产权分署检察官办案成绩考查实施要点”规定办理。

按年编制统计考查检察官办案成绩年报表,提供人事室办理考绩考核及人员异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