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条例附表二规定了考评局委员会的组成及其成员之委任。成员包括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的人士、大学校长会提名的人士及当然委员。《附录一》刊载了考评局委员会成员名单。除了秘书处的职员,其他成员均不受薪。

考评局委员会为考评局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各主要计划方案、财务预算、政策及规章,并负责任命秘书处高级行政人员。

考评局委员会通常每年召开最少两次会议。若需处理特别及紧急事务时,亦会召开额外会议。

考评局委员会辖下设有事务委员会,监察各重要职能。这些委员会按照既定职权范围履行职责,或会成立工作小组及小组委员会,以处理重要事务。以下列出事务委员会名单,而各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则刊载于《附录二》。

为确保服务表现维持于最高水平,特设内部审计组,负责检讨和改进内部监控。内部审计组确保各部门遵照考评局的政策及守则履行职务,并致力维持最高水平的服务表现。此外,考评局的风险评估及管理亦由内部审计组负责。

考评局账目经财务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认可,再由考评局委员会批核。已批核的账目,会交由指定核数师审核。核数师由审计委员会聘任。《附录三》刊载了截至2019年8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表。

考评局委员会成员及其辖下事务委员会成员皆须遵守保密原则,执行职务或履行考评局职责时知悉的一切事项均须保密。

考评局委员会设有利益申报机制,委员会成员或其辖下事务委员会成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上,如有需要,会避席会议及不参与该项事项的讨论及投票。